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龙虾之都”盱眙“旅游护照”首发南京******
中新网南京1月10日电 (记者 泱波)一只只麻辣可口的盱眙十三香龙虾、一件件精美的盱眙文物、一幅幅漂亮的盱眙山水画……10日,“龙虾之都”盱眙在南京门东老街启动“十城十万盱眙旅游护照”发放活动,盱眙县委书记邓勇当起全县“首席推销员”,向来往民众热情地吆喝:“盱眙是个好地方,好山好水好风光,有诗有景有远方,欢迎大家来玩!”同时把盱眙“旅游护照”递出,发出诚挚邀约。
“龙虾之都”盱眙在南京启动“十城十万盱眙旅游护照”发放活动。 泱波 摄盱眙“旅游护照”整合盱眙文化探秘、民俗体验、美食养生、休闲娱乐等多个文旅项目,是盱眙继龙虾旅游金卡之后的又一惠民举措,目的是刺激文旅消费的复苏、提振旅游市场信心。盱眙“旅游护照”持有人到盱眙景区景点游玩时享受免门票优惠。
盱眙龙虾声名远播。 泱波 摄当天,在南京博物院盱眙“旅游护照”发放现场,盱眙县县长孙志标向记者透露,盱眙境内发现的大云山汉王陵遗址由南京博物院考古发掘,共挖掘、修复文物一万余件,目前已移交至盱眙大云山汉王陵博物馆,该馆将于1月12日对外开放,系统、直观地展示大云山汉王陵考古发掘和研究成果,以及盱眙地域历史文化特色。
盱眙文旅现场展示。 泱波 摄据悉,近年来盱眙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文旅消费的政策,建设了一批如第一山历史文化街区、江淮剧场等重大文旅项目,不断丰富演出、研学、康养等各种类型的文旅消费业态,努力打造四时可游、四季能游、四处宜游的旅游目的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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